海报新闻评论员 朱延鲁
据大象新闻等媒体报道,近期以来,包括宁波大学、华中师范大学、中央民族大学等在内,多所高校明确将延长部分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学制。其中,宁波大学发布的相关文件中提到,自2026年起,该校法律(法学)专业的硕士研究生,不管是全日制培养还是非全日制培养,学制均变更为3年;华中师范大学则是从2026年起,将全日制社会工作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学制由2年调整为3年。
其实,高校延长硕士研究生特别是专硕研究生的培养学制,并不是一个新话题。早几年,就有部分高校进行尝试性的调整,当时也曾引发广泛关注,相关话题甚至登上了网络热搜榜。现如今,随着越来越多高校加入到延长研究生培养学制的行列中,这种改变正在逐渐成为一种新的趋势。其不仅体现出各大高校在寻找研究生培养“最优解”上的积极探索,也可以看出高校的人才培育及供给与社会发展、产业需求等是一个动态适配、不断调整的过程。
众所周知,我国的学硕研究生多数实行3年的培养学制,而专硕研究生更多采用的是2年至2.5年的培养学制。根据我们国家对专硕研究生的目标定位,其应当是具备扎实系统专业基础、较强实践能力和较高职业素养的实践创新型人才。换言之,与学硕相比,专硕更加侧重于应用与实践。这就意味着,专硕研究生不仅要完成相应的理论知识学习,也要花更多的时间到现实场景、具体项目中实践锻炼,甚至还要在实践之后不断总结、反复打磨。在2年至2.5年的学制框架下,专硕研究生显然比学硕研究生的时间更紧、节奏更快,与之对应,学生们进行实践沉淀与能力内化的时间就会相对偏少,这就可能对其个人成长与能力提升带来局限。
将学制延长为3年,使得专硕研究生的培养时间更加充裕,也让学生们在夯实理论知识、锤炼实践能力、进行职业规划等方面更加从容。但必须指出的是,培养学制的延长,不是简单的“加时”。对任何一所调整培养学制的高校来讲,与学制延长相同步的,应当是培养方案的系统性优化与重构,以及教育资源的深度匹配。要知道,只有在课程设置、实践平台、评价体系等各个环节进行同步升级、深度革新,才能有效防止延长的学制变成“空转的时间”,才能真正让学生们在“加时”学制中学有所获、业有所精。
当然,研究生培养学制的延长并非“单选题”,而是需要结合学校实际、学科特性、产业需求以及学生成长规律等进行系统性研判和差异化设计。但不管是否选择延长培养学制,高校都应当更加聚焦课程内容与产业前沿的衔接、实践锻炼与岗位需求的契合,以及学生评价体系的科学性、精准性。只有这样,在针对专硕研究生的培养上,才能不断向着“实践创新型人才”的目标靠近,进而为产业升级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强劲的动力支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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